文/李思谊
在2016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进行了正式公布。
12月30日,中国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进行调整、落实了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并确立了惩罚机制。
该通知由中国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改委于12月29日正式发布。其目的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在调整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方面,提高了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提高整车续航里程的门槛要求;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同时,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例如,以纯电动乘用车为例,新调整的财政补贴显示,续航里程≥250km的纯电动乘用车,国家补贴为4.4万元。如果根据50%的比例计算,可获得的国家和地方补贴总共为8.8万元,但2016年时该补贴金额为11万元。除此之外,还改变了补贴资金的拨付方式。
在落实推广应用的主体责任方面,确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三级责任主体: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组织不力、存在企业骗补行为的地区都给予相应程度的处罚。
根据四部委的规定,该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