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分中心、鉴定站(点)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组织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国家技能标准,编制鉴定教程及培训教材,按国家题库技术标准组建相应试题库。
(四)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技能部分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资格培训和考核。
(五)指导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六)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工作。
(七)负责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于管理。
(八)加强与有关地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与协调,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建立机械行业技能人才信息网络和工作信息网络,为企业间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以及社会就业和人才交流提供服务。
(十)组织开展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国内外职业技术交流。
(十一)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十二)其他应由机械指导中心承办的工作。
【联络部门】